兰坡小学被评为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。一直以来,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,兰坡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到远期规划明确,近期计划齐全,任务明确,措施具体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到制度化,制订了升降国旗制度、国旗下讲话制度、校、班、队会制度、重大纪念日教育制度、教师教育教学常规、班主任工作常规、班级管理制度以及评选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三好生、“优秀小兰坡”表彰制度等。同时在校内开展评选文明教师、文明家庭等活动。
学校依托县教研训中心附属小学的优势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综合实践活动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净化、美化、绿化校园,充分利用板报、橱窗、校园广播和各种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,形成了良好的校风、教风和学风。由于学校狠抓文明建设,学生都养成的行为习惯,自尊、自立、自强,关心他人,富有爱心。教师有事业心、责任感,言行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关心、爱护学生,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,积极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研究创新,师德建设好,师风表现好,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称赞。
回首过去,无限感慨;展望未来,雄心壮志。兰坡小学将以省级文明单位的命名,助推学校新一轮的发展,促进学校管理、教育、教学等各方面的提升和发展,扎实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为创建“省文明城市”贡献一己之力。